2014 年 3 月 31 日 P 隨筆 馬總統一直說簽服貿協議是行政命令的權限,所以只要簽完後給立法院備查即可。政府官員也說不讓國會事先知道是國際慣例。 2010 年馬總統和蔡英文電視辯論 ECFA 的時候,對於後續的協議該怎麼簽,他可不是這麼說的。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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